|
Remembering me
Discover and see
<< < 2008 - 3 >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
All over the world
She's known as a girl
To those who a free
The mind shall be key
Forgotten as the past
Cause history will last
|
|
 |
请让我继续扯蛋 2006-3-28 5:04:03 |
廿 年,王新 Www.Wangxin.Com |
|
本来是文学争论,扯出了不少傻蛋。事情到今天的扯蛋效果,也是另外一种意义。大家可以来欣赏不多见的名人专家拖家带口和兄弟情深百态。真是十分有趣。我也看的相当激动,真人秀就是好看,全明星真人秀更加好看。
高晓松这事情,我愿意妥协。我愿意支付高晓松千字千元的最高稿费,就是200元。我为我在署名引用并强烈赞美你歌词的时候没有征得你的同意而承认错误,并呼吁,以后大家引用高晓松的歌词时候,必须征求到同意。我愿意在再版的书中撤去引用的内容。也建议高晓松可以撤诉,"息事宁人"。我允许高晓松发通稿的时候以《韩寒恳求认错,高晓松心软撤诉》为标题。陆川也已经明明白白你的心了。你撤诉,这就是娱乐事件,你败诉,就变成法律事件了。
而且如果这事打官司,势必引起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高晓松败诉,但是,高晓松本人坚持,就是不想让韩寒引用。我的文字谁都可以引用,韩寒不行。但我同时表示,我好喜欢引用的这段,既然我不违法,我必须要引用。这种情况怎么办,法律的新难题。
高晓松这次行为艺术我很欣赏。作为哥们,他绝对是一好人。艺术,就是经常短路。这事就过了吧。高晓松请告之我地址,两百元随后就到。当然,给了台阶不往下跳,坚持要爬的高点往下跳,我也没办法。谁让您姓高。我的地址是,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3000号上海大众333车队韩寒收。律师函千万别寄丢了。
其实,高晓松告韩寒这事情,古人早有定论,那就是,高处不胜寒。
好了,PASS,下一个是谁。大家期待的紧。
|
|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
|
|